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考试成绩的可靠、可信,强化考试试卷的制作、评阅、分析与保管工作,全面提升考试试卷综合管理水平,现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你们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前准备分命题和印发两大任务:试卷命题是教学质量的具体体现,印刷分发关系到试卷数量和保密工作,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工作责任心的重要指标。
(二)教学秘书应在规定试卷命题时限(教学第十周),宣布进入考前准备工作,要求命题教师明确任务与交卷时间。
(三)未建立试卷库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及专业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命题,试卷应按规范格式出A、B卷并附参考答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打印,经试卷命题人认真检查各自试卷,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校对并及时确定最后样卷后,连同试题各章分值分布表交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副院长批准。
(四)教研室主任审核题型、题量是否适当,试题覆盖面是否广泛,难易程度是否相当;院长除对教研室主任在审核试卷方面进行把关外,还要对试卷的格式、分数、答案进行检查,合格批准。批准后的样卷经修订后,正式打印、粘贴、填写试题册后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汇总后,由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后送教务处。命题原则与要求
二、命题原则与要求
(一)命题原则
1.以本课程的教材内容为基本范围。
2.以考核学生知识能力为基本目标。
3.以保障考试命题质量为根本要求。考题内容由命题教师根据教材、教学大纲或教学目的要求进行,同时也必须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实际出发。考试题量、题型、命题范围、难易程度等规范格式符合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标准,考卷试题与以往每份考卷试题的重复率应不超过10%。考试时间规定为120分钟,题量适中。
命题要贯彻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基础学院要求各学科夯实基础的同时,偏重于实际应用,尽量与专业结合。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连续性原则:每学期的内容难易程度基本持平。
(二)命题要求
1.实行统一考试,即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2.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或者从学生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以小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
3.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
4.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5.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的、灵活性的、现代性的内容。试卷的难度指标为易、中、难三个层次,大致比例为40%:50%:10%。
6.合成(包括计算机组卷)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7.每门课程必须拟定五套试卷。统一考试并统一评卷的课程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五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30分。
8.试卷的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数。
9.考试命题工作一般由一名教师在考试前第四周内(即距离考试28天)完成,并由另一名教师负责检查错误及难易程度。教研室主任必须在考试前两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即距离考试还有14天)完成试题的审定程序。
三、考试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一)命题后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后报送学院审核并印刷。
(二)如命题教师为教研室负责人,其试卷的审批程序由另外一名教师参照前项办法执行。
(三)教研室负责人或负责审核的教师领导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命题。
(四)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从重、从严处理。
四、命题的组织和步骤
1.组织
(1)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属科目的命题组织与审核工作,教研室审核后交学院审核。
(2)统一考试科目,由教研室主任与所属科目任课教师共同商议确定命题人。
2.命题程序
(1)命题人编制符合规定数量的试卷。
(2)编写相应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3)命题人负责本课程试卷、答卷、评分细则的审定, 并报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并签字。
(4)命题人将签好字的试卷、答卷、评分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在规定日期内交给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交到教务处。
五、审题标准
1.杜绝政治性错误。
2.杜绝知识性、科学性错误。
3.试题尽量覆盖到本学期教学内容的各章节,突出重点,符合课程标准。
4.确保试卷准确无误。
六、考试试卷的评阅和分析
(一)评阅
1.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三天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凡一门课程同学分、同要求,有2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试卷评阅工作,应由各教研室通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人员、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并且评阅时领取试卷需登记,由专人负责。
3.试卷要保持干静、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必须在更正处签写姓名(不得盖章)。
4.各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集中阅卷。试卷评阅后,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
5.阅卷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按要求马上登录学生成绩,并统一装订试卷入库密封保存。
6.每门课程的总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二)分析
1.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统一制订的《试卷分析表》,包括分段分数统计和卷面分析等,并进行总结。
2.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30%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七、考试评分总结
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批改试卷,按原定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比例,记录学生成绩以及缺考(旷考)、补考学生名单备查,并及时输入学生成绩。2人以上共用一套试卷的课程,需集体阅卷、流水作业。阅卷教师要服从教研室主任工作安排,教研室主任要做好考勤签名并记录阅卷教师到场具体时间。
任课教师应对在阅卷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包括试题错误或不合理、学生答题错误率较高或学生答题有创见的试题等)进行记录,以便在试卷分析中有所体现。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尽快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将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及成绩分析报告交给教学秘书,兼职教师的学生成绩单及成绩分析报告由教学秘书督促。
考试试卷的评阅和分析
(一)评阅
1.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三天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凡一门课程同学分、同要求,有2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试卷评阅工作,应由各教研室通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人员、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并且评阅时领取试卷需登记,由专人负责。
3.试卷要保持干静、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必须在更正处签写姓名(不得盖章)。
4.试卷评阅后,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
5.阅卷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按要求马上登录学生成绩,并统一装订试卷入库密封保存。
6.每门课程的总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二)分析
1.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统一制订的《试卷分析表》,包括分段分数统计和卷面分析等,并进行总结。
2.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30%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八、工作纪律和保密事项
1.试题制作、保管,由任课教师、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四个环节组成,如果发生试题泄露,根据具体的环节进行责任追究。
2.对发生试题泄露的责任人,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考试试卷保存和查询
(一)保存范围
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试卷、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重修试卷。
(二)保存方式
1.试卷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统一入库妥善保存。
2.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保存,要求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环境安全。
3.保存的试卷要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按教学班分装,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4.建立试卷档案,试卷档案归档内容:目录、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参考答案)、试卷丢失、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
(三)试卷的保存年限
四年制专业每门课程需保留近五年的学生考试试卷;三年制专业每门课程需保留近四年的学生考试试卷。
(四)试卷查询办法
由教务处在指定时间,会同教研室主任和卷库指定管理人员,一起完成查询工作。如果成绩有改动,应由教研室主任或任课教师提供书面报告。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5日